2017年12月4日,红河县国土资源局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红河县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红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红河县财安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杨马银群邦采石场在红河县石头寨乡车玛龙村委会车玛龙村大龙潭无证开采石材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分别向红河县财安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杨马银群邦采石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开采石材,依法关停该两家无证采石场,B并采取了以下处置措施:一是将两家无证采石场的开采机械设备驱离开采现场;二是将两家单位的违法行为抄告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局,由其切断两家违法单位的工业用电;三是对两家采石场的负责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了红河县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红河县矿业开采秩序,避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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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目标,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优化布局,切实在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发力,积极申报2018年省级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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